死刑!立即執(zhí)行
時間:2024-10-23 15:41:09 來源:四川日報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記者從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周某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周某死刑,立即執(zhí)行。遵照最高法下發(fā)的死刑裁定,周某被執(zhí)行死刑。
2023年6月,28歲女子小婁在吉林省長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從高空拋下的磚頭砸中,不幸離世,拋磚男子此前還曾在高樓向外投擲兩桶5升桶裝水、三罐未開封可樂,砸到另外二人。同年12月13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周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等四萬余元。
中國新聞周刊消息,據(jù)檢方指控,被告人周某(2000年出生)預謀采取從高層建筑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生命。6天時間內,周某先后向地面投擲了兩桶5升桶裝水、3罐未開封可樂、8塊磚頭,砸中樓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攤主,致1死1傷。
高空拋物行為不僅對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傷害,也對社會公共安全構成了威脅。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該意見規(guī)定,如高空拋物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造成重大財產(chǎn)損失的,據(jù)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
編輯: | 羅宇環(huán) |
責編: | 楊惜寒 |
審核: | 曾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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